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合同内丰产烟叶收购工作的通知
(郴政办函[2009]197号)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2009年,全市按照国家、省烟草专卖局严格控制规模、控制总量的要求,落实烟叶种植面积28.38万亩,与烟农签订合同36499份。由于狠抓了科技兴烟,全市产烟县区烟叶出现大面积丰产。据测算,全市亩平实际产量达到317斤,超过合同约定收购产量(亩平289斤)28斤,烟叶总量达到89.96万担,超过省分配我市收购量(82万担)7.96万担。因合同约定数量已收完,各地烟草站对合同内丰产烟叶不能收购,导致产烟县区烟农怨声载道,强烈要求政府、烟草公司收购合同内的丰产烟叶。为维护烟农利益,确保郴州烟叶产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你局(公司)要根据烟农的实际要求,从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高度出发,采取代收代存的办法,收购2009年合同内丰收增产的烟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