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关于郴州市维护烟草专卖秩序依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郴政办函[2009]1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制定的《郴州市维护烟草专卖秩序依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如下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充分认识烟草专卖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的重要意义
烟草产业是我市的支柱产业。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加大烟草专卖执法与刑事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震慑犯罪分子,维护正常的烟草专卖秩序,促进我市烟草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两烟”专卖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不断调整工作重点,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建立“两烟”专卖市场管理工作责任制,将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始终保持对卷烟制假、售假、贩假和非法收购、贩运烟叶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高压态势,防止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回潮、反弹。
三、建立烟草专卖部门与公安机关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长效工作机制
针对涉烟违法犯罪手段经常变化翻新,并呈现出网络化、集团化的新特点,各级政府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调动烟草专卖、公安等职能部门的积级性,建立和完善烟草专卖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依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长效工作机制,把打击制售假烟网络、加大对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追刑力度作为治本之策。
四、继续改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环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所属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加大对烟草专卖执法的支持力度,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创造良好环境。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郴州市维护烟草专卖秩序依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
(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 二○○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