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1-7月全市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进展情况的通报
(郴政办函[2009]1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现将2009年1-7月全市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9年7月31日,全市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总额为11753万元,补贴资金1148万元。其中家电下乡销售额为9042万元、补贴资金690万元,比1-6月销售额增加了3067万元,增长51.33%,比1-6月发放补贴资金增加了303万元,增长78.29%;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金额2711万元,补贴资金458万元。从各县市区销售、发放补贴综合情况看,资兴市、永兴县和桂东县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进度较快,而个别县行动迟缓(见附件)。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根据《湖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湘商建设〔2009〕9号)、《湖南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湘财外〔2009〕26号)精神,市、县市区相继成立了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和汽车摩托车下乡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订了《家电下乡实施方案》、《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和《郴州市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考核办法》,明确了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范围、实施时间、补贴对象、补贴方式等。在各乡镇财政所设立了家电下乡补贴发放管理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制定下发了《郴州市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宣传方案》,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补贴程序,力争使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家喻户晓。二是指导销售网点结合经营产品举行各类促销活动,及时将补贴资金落实到位,让农民得到真正实惠,促使农民自己进行口碑宣传。
(三)强化培训,提升素质。各县市区举办业务培训班,对乡镇财政所所长和业务操作员进行了专门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家电下乡软件系统的操作程序,提高发放补贴工作效率。
(四)扎实工作,服务于民。各地财政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兑付补贴资金。为便于农民享受减免优惠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汽车上户程序,专门设置了《汽车下乡申购表》,由市里统一印刷分发到各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