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兴县碧塘乡洞口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9]176号)
永兴县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我县碧塘乡洞口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永政〔2009〕56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永兴县碧塘乡、洞口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你县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土地利用和管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和任务。二是要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防止建设项目突破《规划》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三是要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控制高污染、高消耗、低水平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引导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布局,提高工业园区产业集聚能力。四是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和农村居民点归并,做好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提高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五是要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禁止毁林开荒,切实防止“三废”对土地生态环境的污染。六是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土地利用活动符合《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