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意见


  (七)进一步完善工业产业工人社会保障制度。

  进一步完善工业产业工人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重点解决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之间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指导企业做好补充保险工作,并注意向生产一线的工人倾斜。

  (八)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对工业产业工人的配置作用。

  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工业产业工人自由合理流动。整合政府所属的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开放、高效的人力资源市场,实行统一服务政策,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平台,统一运行机制,统一服务品牌。构建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人力资源联动网站,建立统一的工业产业工人供求信息库、新生劳动力信息库等,实现工业产业工人信息资源的共享。

  (九)切实维护工业产业工人的劳动保障权益。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企业职工培训经费,督促企业落实“就业准入制度”,维护工业产业工人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为工业产业工人队伍成长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十)加强对工业产业工人先进典型的宣传和表彰。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工业产业工人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通过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学习成才,为促进我区工业产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广泛开展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技术创新活动,为技术工人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对在技能竞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技术工人,由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按规定直接晋升技能级别或优先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进一步完善工业产业工人表彰奖励办法,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工人优先推荐参加“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和“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评选活动。

  五、切实加强对工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工业产业工人的培养与使用纳入目标管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工业产业工人的培养规划,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技工学校管理,促进技工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要将工业产业工人中的高技能人才纳入整体人才发展规划,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作为人才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工信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的协调,引导企业重视工业产业工人的培养。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工业产业工人培养和使用的目标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要按照社会经济对工业产业工人的需求及培养使用的目标计划和教育培训的任务,确保工业产业工人培养的经费投入。教育部门要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扩大工业产业工人培养规模。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引导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加强对企业培训责任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培训机构四方共同参与的工业产业工人培养机制,做到整体联动、共同发展。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