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有不小于20平方米的室内候诊区。
5、学生健康体检区域有冷暖设施,通风良好。学生健康体检场所应按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符合《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三类环境的消毒卫生标准,保证卫生安全。
㈢人员要求
1、学生健康体检岗位设置合理,管理职责明确。
2、有足够的与学生健康体检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质量控制和统计人员;按体检项目确定从事学生健康体检的人员,每个体检项目不得少于1人(其中: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并设主检1名。
3、具有与学生健康检查工作和学生常见病防治有关的知识和经验。
4、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熟悉本专业业务,技术人员的专业与学生健康检查的项目相符合。
5、内科、外科、口腔科、眼科检查及实验室检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各专业体检医师至少有1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从事学生健康检查总人数的30%。
7、每个体检专业至少有1名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的执业医师;体检医师与受检学生人数之比不高于每天1:35。
三、健康体检培训与考核
参加学生健康体检的人员必须进行统一培训,统一体检方法、体检记录。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健康体检人员的培训、考核,体检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应统一佩戴上岗证进行体检。
四、体检结果反馈与信息管理
承担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卫生部、
教育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中小学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协助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做好体检结果的反馈,及时做出健康指导意见。
㈠体检表的填写要求
1、统一使用省卫生厅制定的《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表》,体检结论按要求书写规范、准确,使用医学术语,检查医生要填写全名。
2、学生健康体检表应在体检同时填写,检出重要阳性体征或可疑重大疾病,应及时通知受检单位或受检者的监护人,并有记录。
3、对在查体时,认为可以基本判定或诊断的疾病,要有两名及以上主治医师签名。
㈡健康体检结果的反馈及统计要求
1、健康体检机构根据《学生健康体检管理系统》软件的内容,以个体报告单的形式向学生(家长)反馈健康体检结果,以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反馈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将所负责的体检学校的学生健康体检结果统计汇总。
2、个体报告单应于健康检查后2周内反馈学生;学校汇总报告单应于检查后1个月内反馈给学校;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应于检查后2个月内反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学年为单位同时逐级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3、设有专(兼)职统计人员,做好信息的处理。各种统计报表上报要及时准确。
五、仪器设备
学生健康体检所需的医疗检查设备与检验仪器的种类、数量、性能、量程、精度能满足工作需要,并能良好运行,定期校验,仪器设备有完整的操作规程。
㈠体检基本设备:听诊器、血压计、身高坐高计、体重秤(杠杆式)、测量尺、肺活量计、对数灯光视力表箱、检眼镜片箱、口腔科器械(平面口镜、五号探针)、耳镜、额镜、照明灯、鼻镜、喉镜、消毒器材(含一次性检查卫生用品)、枪状镊子、急救箱、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计算机、打印机以及与开展的诊查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㈡实验室基本设备:洗板机、分光光度计、恒温箱、离心机、电冰箱、高压灭菌设备、显微镜、紫外线灯、全自动或半自动生化仪等。
六、其他
㈠体检器具的消毒应符合《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的医疗用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㈡医疗废物处理应符合国务院《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㈢生物样本的采集和留存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和相关检验技术规范的要求;生物样本的运输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