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签订2009年度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合同书的通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常熟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教〔2007〕185号)以及《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09年度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教〔2009〕126号),请各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本地列入计划的单位填写和签订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A4纸打印,纸质封面,不要采用塑料封面),加盖公章后于9月25日前面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我局,由我局盖章后生效。
附件: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合同书
二○○九年九月三日
附件: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推进计划项目合同书
项 目 编 号
项目承担单位
起止 年 限
年
月 至
年
月
负责 人
电话
联系 人
电话
单 位 地 址
邮编
开户银行、账号
江 苏 省 知 识 产权 局 制
填 写 说 明
一、甲方为项目下达单位,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即法人单位;丙方为项目保障单位,即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
二、项目编号由省知识产权局填写。
三、合同书要求A4纸打印,纸质封面左侧装订成册,不要采用塑料封面和活页装订。
四、本合同签订时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五、单位盖章必须是法人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按照《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甲方)与项目承担方(以下简称乙方)、项目保障方(以下简称丙方)签订合同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