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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举办中小型制造业企业EMBA课程班的通知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举办中小型制造业企业EMBA课程班的通知
(粤中小企〔2009〕55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广东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2008年工作情况及2009年工作意见》(粤中小企〔2009〕5号),根据《关于下达2009年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人才培训)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中小企〔2009〕50号)的安排,我局计划举办“中小型制造业企业EMBA课程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班组织

  EMBA课程班由我局主办,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承办,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协办。

  二、报名条件

  (一)中小型制造业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有积极的学习愿望,能安排学习时间,个人素质较高,具备一定发展潜力。

  三、报名程序

  (一)动员。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通知本地区中小型制造业企业,并动员其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二)报名。企业确定拟参加学习人员并填写报名回执(附件一),省属企业直接报省中小企业局综合处,各市企业报当地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推荐。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从中选拔推荐若干名学员,加注主管部门意见后于9月14日前汇总报省中小企业局综合处。

  (四)通知。省中小企业局审核后确定学员名单,由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寄发《报到通知书》。

  (五)报到。学员按要求到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报到,并缴纳学费,同时提交名片、大一寸免冠彩照各2张(用于制作学员证、通讯录和结业证)。

  四、培训时间

  课程班将于2009年9月下旬正式开班。具体开班时间见《报到通知书》。

  具体课程安排见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简章(附件二)。

  五、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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