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调查表的统计范围:区县各部门所属独立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5.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的统计范围: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包括研究与试验发展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和地质勘查业)从事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在常规统计调查范围之内的外资企业在京设立的研究机构、外省企业在京设立的研发机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研究机构等。
6.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表的统计范围:北京市(包括市、区县两级)政府拨款的科技经费,不包括国家和地方采取减税让利的优惠政策等间接资金投入,如开发区退税、新产品减免税等。
7.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的统计范围:经科技部历年批准、2009年内在研的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火炬计划项目、星火计划项目;
国家级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的统计范围:完成不满三年的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科技攻关\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根据北京科技统计信息中心下发的由科技部各计划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清单,由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为主要承担单位)填报。
二、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工作的组织
由北京市科委统一下发科技部统一设计和印制的各类调查表和科技统计工作文件等(2009年印制),北京市科委将按照科技部的要求,负责北京地区内被调查单位的统计布置、培训、数据采集、审核以及调查结果的汇总和上报各项工作。填报单位培训会时间初步定在2010年1月上旬,会议通知另发。
(二)数据质量控制
数据填报质量直接影响到调查结果的可用程度,为此,我们将把科技部的要求和往年审表中的工作经验编辑成较为详细的《填表要求与说明》,发至每个填报单位;其它参考资料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及2009年科技统计年报培训教材》、《科技活动分类案例集》等可分别在中国科技统计信息中心“中国科技统计网”(http://www.sts.org.cn)/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2009/清查参考材料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http://www.bjkw.gov.cn)/政务区/数据统计/统计信息栏目浏览。对下属单位较多、填报量较大的“数据大户”进行上门辅导培训。各部门和区县科委主管科技统计的人员也要按照相应的质量审核要求,对调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向市科委反映求得解决,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部门审核后的调查表,市科委审核发现问题时将会同该部门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