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落实2009年度扶持蜂产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四)验收时间
  第一、二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2月
  第三阶段:2010年3月
  五、扶持资金发放标准
  (一)全年投入扶持资金300万元,经3次验收全部合格的蜂群,每群补助资金100元;
  (二)资金采取分拨分期拨付的方式,根据区县上报的《2009年新增蜂群检查验收登记表》和年度验收报告,经市蚕蜂站第一次抽查验收合格的蜂群,拨付75%的扶持资金;其余25%的扶持资金根据市蚕蜂站第二次查收验收结果,视情况予以拨付,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拨付扶持资金。
  (三)资金拨付方式:市蚕蜂站直接拨付到区县园林绿化局,由区县园林绿化局直接发放给蜂农,市蚕蜂站监督执行。
  (四)在资金发放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一律取消当年相关的扶持资金,并在第二年取消其政策的扶持资格。

  附件:1.2009年新发展蜂群情况明细表
  2.2009年新增蜂群检查验收登记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1:
  2009年新发展蜂群情况明细表

  区县:
  新发展蜂群数:         2009年蜂群总数: 单位:群

序号

乡镇

养蜂户名

原有蜂群数

新增蜂群数

年龄

学历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备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