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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办文办会督查工作的通知

  (四)规范领导批示件办理。市长的批示件由秘书一科转市政府督查室,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办并向市政府领导反馈办理情况。除重大事项外,其他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件由秘书一科转各对口联络科室,由对口联络科室负责督办并向市政府领导反馈办理情况。市政府值班室呈报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批示件,由市政府值班室负责督办并向市政府领导反馈办理情况。市政府值班室、市政府督查室、各对口联络科室向承办单位转办公文时,应填写《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转办单》,明确相关办理要求。原则上,各科室每周三、周五两天应到秘书一科领取市政府领导批示,紧急批示应在接到秘书一科电话通知后及时领取办理。

  (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密级文件管理,密级文件不得擅自复印,不得带离办公室。对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领导、各科室办公室的资料,各科室要定期整理,除报纸外,所有需清理销毁的资料交秘书一科集中销毁。要严格按照郴政办字〔2009〕1号文件的要求,加强计算机保密工作,所有办公电脑应安装保密系统软件,严禁在外网上办公,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专机专用,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对因此造成的失泄密事件,将严格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进一步改进会议服务工作

  (一)明确办会责任主体。市政府全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由市政府办主办的综合性会议,由市政府值班室牵头主办,市政府经研室、市信息化办、市政府机关事务处和市政府办相关科室协办;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召开的市长办公例会,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处牵头主办。市长、副市长召开的专题会议、调研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由相关对口联络科室主办,其会议纪要由各对口联络科室负责起草并做好会签工作,不得由参会的市直相关部门起草。市长主持召开的综合性会议,由市直单位承办的,相关市直单位要提前与市政府值班室衔接,市政府值班室和市政府办对口联络科室负责会务指导工作,会议纪要由市政府办随行工作人员负责起草。市长秘书和市政府值班室要及时掌握市长公务活动情况,科学安排市政府办工作人员与会、随行。

  (二)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重要会议(含电视电话会议),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会风会纪督查。为便于会后抓落实,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工作安排会议,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要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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