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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投资促进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投资促进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09〕58号)


各区人民政府,横琴新区管委会,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投资促进局机构编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珠海市投资促进局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珠海市部分市直机构调整方案〉〈珠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字〔2009〕9号)和《关于印发珠海市投资促进局组建方案的通知》(珠府〔2009〕121号),设立珠海市投资促进局,为市政府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

  一、任务调整

  将市直各职能部门承担的行业或专项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方面的职责任务全部划入市投资促进局,市直各职能部门协助、配合市投资促进局开展投资促进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的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

  (二)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服务,策划和组织全市的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对各区(经济功能区)的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行业指导。

  (三)负责研究国内外招商引资动态,投资走势与产业发展政策并提出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政策、投资环境和城市形象的宣传推介。

  (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开展与国内外投资促进机构、会展机构及其它经济组织的合作与交流;负责承办与招商引资有关的洽谈会、研讨会、博览会、展览会;负责与招商引资工作有关的商务考察和业务培训;负责协调外地在珠海的招商引资工作。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拟订全市年度对内对外招商引资经济指标;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经济合作、投资促进工作的通报、统计和考评;负责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六)负责编制招商计划、投资指南和招商目录;负责建立重点招商项目库和重点客商名录库;负责建立与投资客商的联系渠道,承担重要投资客商的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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