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人早发现早治疗工作的通知

  7、做好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人早发现早治疗卫生监督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早检查、早用药、早识别、早治疗有关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监督员要实行分片包干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各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所辖范围内发热病人早检查、早用药、早识别、早治疗落实与进展等情况。
  8、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要于2009年12月4日前将本地有关发热等流感样病人早检查、早用药、早识别、早治疗等措施落实情况和达菲药品购置使用情况报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辽宁省发热病人甲型H1N1流感重症识别告知书
  2、辽宁省防控甲型H1N1流感重症识别告知书

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1:
辽宁省发热病人甲型H1N1流感重症识别告知书

  当前,我省甲型H1N1流感进入高发期,早期识别和治疗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是减少甲型H1N1流感疫情危害的关键。为了您的健康和家人的幸福,提示您:
  一、请您就诊返回后,及时到您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联系,接受其对您的指导与帮助。
  二、如果您症状不见好转,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很可能是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应高度重视,需立即到当地定点医院就诊住院治疗,以免损害您的健康。
  1、持续高热3天以上;
  2、剧烈咳嗽,咳浓痰、血痰或胸痛;
  3、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青紫;
  4、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
  5、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
  6、医学检查有肺炎征象;
  7、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祝您早日恢复健康!

  _______________医院,联系电话:

  附件2:
辽宁省防控甲型H1N1流感重症识别告知书

  当前,我省甲型H1N1流感进入高发期,早期识别和治疗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是减少甲型H1N1流感疫情危害的关键。为了您的健康和家人的幸福,提示您:
  一、如果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后,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易成为重症病例,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需到当地定点医院就诊治疗。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