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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城中村”、高层和地下建筑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新《消防法》的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各地建设、公安、安监、工商、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职能部门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不能按要求整改且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各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积极开展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6月初,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对我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各地要针对验收提出的意见,立即开展“回头看”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隐患反弹。
  3、坚决整治各地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确保按期销案。目前靖州福乐多购物广场、恺撒皇宫娱乐城两处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未整改销案,这两家隐患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派出专人,会同隐患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充分利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确保两处重大火灾隐患在8月30日前整改完毕并销案。到期不能整改销案的,坚决予以关停。
  4、积极做好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依法督促整改中小学校校舍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各地要以国务院部署的“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为契机,加大对中小学校及其周边环境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财政、建设、公安、教育、安监等“校安办”成员单位,要把搞好中小学校消防工作视为搞好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的重要环节,认真研究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1、加强各种灭火救援力量的调度指挥。各级政府要对本地的各种灭火救援力量进行有效整合,统一组织对公安消防队、政府及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执勤力量和灭火救援技术装备进行检查和评估,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
  2、加强重点单位灭火救援准备。各地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要熟练掌握各自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情况,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实战演练。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也要制订和完善自身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做好跨区域灭火救援作战的调动准备。各地政府要针对本地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恐怖破坏活动和群体性事件,修订完善跨区域调动的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火灾和其他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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