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7月29日至31日)。各地各部门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逐级签订责任状,全面动员部署。
(二)临战阶段(8月1日至9月10日)。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落实各项灭火救援准备。
1、火灾隐患全面排查整治阶段(8月1日至8月25日)。
各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在8月15日前迅速组织本系统或本行业的相关单位开展自查或检查,自查内容主要为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损坏、消防器材设施是否齐全、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软件台帐是否规范和单位消防安全人员对消防知识是否掌握牢固等问题。各单位要列出火灾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并把自查自纠情况于8月20日前汇总统一上报至专项行动办公室(设怀化市消防支队,联系人:陈新良,电话:2209543)。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逐级明确职责范围,层层落实责任制,保证自查自纠到位,检查落实到位。对由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各级消防机构要及时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解决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以及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在公共区域和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擅自改变防火、防烟分区,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等问题。对易燃易爆单位,重点是解决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以及消防设施不完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等问题。对“三合一”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是解决在生产、储存、销售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以及在生产、储存、销售非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未设置防火墙、未安装防火门、未按要求设置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条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该责令立即改正的必须责令立即改正,该责令限期整改的必须责令限期整改,该挂牌的必须挂牌,该罚款的必须罚款,该责令停产停业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尤其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抓到底,确保安全。
各公安派出所必须严格检查沿街、门店等各类中小场所消防安全。要针对当前夏季火灾高发的特点,重点开展对“城中村”、出租屋、小门店、小歌舞厅、小网吧等“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管,全力确保我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坚决做到“四个必须”:凡公众聚集场所违法开业使用的,必须责令停业整改;凡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必须当场整改到位;凡违法设置员工宿舍形成“多合一”场所的,必须立即清除;凡符合拘留条件的,必须采取拘留措施。在检查中要结合以前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通过大检查,督促各单位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加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