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以及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精神和重大意义,积极推动我市商务信用体系的建设,努力打造诚实守信的商务环境。
(二)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及“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
重点宣传商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举报投诉和查处机制。宣传守法守信的典型企业和个人,深入推动内贸、外贸、外经、外资等领域有关打击商业欺诈、规范市场、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等具体工作。宣传“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加大社会的知晓度。
(三)宣传信用基本知识和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知识
重点宣传商务信用基本知识和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知识,宣传和贯彻《
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普及信用知识,树立诚信理念,全面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
(四)重大违法违规、商业欺诈典型案例及开展诚信建设的情况
重点宣传商务领域重大违法违规、商业欺诈典型案例,通过传教育,增强市场经营者诚实守信意识。宣传商务领域开展诚信建设的情况,使社会公众充分认识“诚信兴商”活动的重大意义。
(五)推动“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
重点宣传被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命名的示范街、示范店诚信经营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推动“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
四、活动时间及主要形式
本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时间为:2009年9月1日至9月30日。
活动的主要形式:
(一)召开全市“诚信兴商”座谈会。重点以商贸流通企业、外经外资外贸企业、行业协会等为主体,介绍企业“诚信兴商”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于9月上旬召开座谈会。此项活动由市商务局、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二)利用公共场所,扩大宣传面。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在广场、社区、街道等公共场所,开展现场咨询、路演、发放宣传资料、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宣传诚信文化和守信模范,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的知识。
(三)张贴宣传画、标语,广泛组织宣传活动。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大中型批发市场、建材、家居、商场、超市、汽车经营场所、加油站、美容美发和洗衣店、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万村千乡”农家店等企业和外经贸企业,在其经营场所布置展位、张贴宣传画或是挂标语。
(四)举办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市商务局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协会共同举办一次集中宣传活动,推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