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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方案》的通知

  2.全面梳理自身业务,认真开展打击“三假”自查工作。各省级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要对本公司承保、理赔等业务进行全面自查,规范承保管理特别是意外险的承保管理,加强出单管理,严禁系统外出单、撕单埋单等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和改善理赔服务,简化理赔程序,制定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严禁以打击假赔案为名,发生拖延赔付、无理拒赔等损害被保险人权益现象。各公司要重点核查本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制售假保单、办理虚假理赔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对自查中发现的假机构、假保单、假赔案等重大案件线索应立即上报我局并及时处置。
  3.加强公司内控,强化合规管理和责任追究。各公司要完善单证、印鉴等重点环节的内控管理,严格控制单证印制、核销等重要环节,对停用和作废的单证、印章进行彻底清理;严格按照核定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开展业务;加强和改进电话营销等新型销售行为的管理;提高出险标的现场查勘率,强化理赔查勘工作的管控;明确各级机构和高管人员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管控责任和领导责任,强化审计监督,形成制度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4.加强中介业务管理,防范中介渠道违法经营风险。各公司要严厉打击和坚决遏制利用中介业务弄虚作假及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活动,依法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等司法机关,督促分支机构加强对中介业务的管理,建立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管控责任,杜绝与无资格中介机构开展保险业务合作。改善中介业务管理,实现中介业务实时录入核心业务系统,保证中介业务财务收支两条线,杜绝坐支保费、赔款等现象。
  5.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一是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实现保单信息电脑联网、电脑出单和实时管理,逐步实现保单信息实时录入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二是尽快建立重点险种的保单和赔案信息实时查询系统,通过服务电话、手机短信或公司网站实现保单和理赔信息实时查询,使保险消费者能够随时核对所购保单真假和理赔服务情况。三是在公司网站上全面公布和定期更新分支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提高消费者对假机构、假保单的识别能力。
  6.加强客户服务管理,认真对待客户投诉工作。各公司要加强和改善客户服务,严格执行客户回访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投诉受理和调查体制,形成对业务、财务线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机制。重视对客户投诉问题的研究解决,不断提高客户投诉处理能力,有针对性地完善产品服务和内控制度。通过客户投诉和市场反馈,掌握可能涉及“三假”问题的案件线索,及时向保监局和公安机关移交。
  (四)保险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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