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5.12”地震灾区空置活动板房回收利用管理和处置工作的意见
(绵府办函[2009]3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5.12”汶川地震灾区空置活动板房回收利用管理和处置工作的意见》(川办函[2009]211号),切实做好我市空置活动板房回收利用管理和处置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
空置活动板房的回收、利用、管理和处置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大,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规划,统筹协调,明确职责,统一组织,及时督促检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市上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其职责附后),对空置活动板房的回收、利用、管理和处置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各地工作经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自身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口做好各地空置活动板房回收、利用、管理和处置工作的政策指导、技术支持、专业扶持、资金帮助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二、活动板房处置的主要方式
空置活动板房的回收、利用、管理和处置工作要遵循统筹计划安排、专业化组织实施、综合循环使用、减少环境污染、尽可能就近就地利用,制止浪费,充分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采取以下处置方式:
(一)全屋就地、就近循环利用。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就地或就近改变空置活动板房的使用性质,能不拆除的尽量不拆除,进行必要的维修加固后,用于商品市场服务网点、城乡社区服务和活动场所、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服务的用房等,最大限度地节约二次开支,减少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避免浪费。
(二)全屋异地重装、改装循环再利用。对于过剩和多余的空置活动板房,经专业队伍拆卸和必要的维护后,将大部分拆卸后较完好、损坏程度较小的活动板房在异地重装、改装后继续循环使用,要主动征询交通、公安、农林水利、矿山建筑、市场建设、公共事业等行业对活动板房的需要,最大程度做到物尽其用,避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