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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琼府办[2009]17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暂行办法》 (琼府办[2008]129号)的有关规定,2009年8月10日至21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省政府节能评价考核组,对全省18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2008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通过对各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2008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综合考核评分,三亚市、文昌市、澄迈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定安县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万宁市、海口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儋州市、东方市、五指山市、屯昌县、琼海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临高县为基本完成等级。
  为了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的三亚市、文昌市、澄迈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定安县予以通报表扬。
  二、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008年,各市、县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全省节能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2008年,三亚市、海口市的单位GDP能耗降幅均超过2.5%;东方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儋州市的单位工业产值能耗降幅超过6%;昌江黎族自治县、澄迈县的单位工业产值能耗降幅小于6%;文昌市、白沙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定安县的单位GDP电耗降幅超过4%;乐东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万宁市、屯昌县的单位 GDP电耗降幅在2~4%;五指山市、琼海市的单位 GDP电耗降幅小于2%;,临高县的单位GDP电耗上升。
  从“十一五”前3年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来看,文昌市、东方市、三亚市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完成进度在 100%以上;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万宁市、乐东黎族自治县、定安县、陵水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的完成进度在60%以上;白沙黎族自治县、海口市、澄迈县、琼海市、昌江黎族自治县的完成进度不到 60%;屯昌县、临高县、五指山市、儋州市的完成进度不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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