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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附件:

  1.18岁以上成人血压水平的定义和分类
  2.高血压患者预后的影响因素表
  3.危险因素量化估计预后危险分层表
  4.高血压患者分级管理随访内容和频度表
  5.非药物干预内容
  6.主要降压药物选用的临床参考
  7.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流程
  8.社区不同人群高血压健康教育内容
  9.浙江省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统计报表
  10.浙江省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考核标准
  11.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评估指标计算方法
  12.高血压社区管理等级评定标准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浙江省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规范(试行)

  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进一步规范和指导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参照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过程中,规范开展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现阶段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一)以城乡社区(街道、乡镇)为单位,35岁以上常住人群管理率达到60%,高血压患者检出率达8%以上。
  (二)检出的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血压知晓率达到70%以上;服药率达到60%以上;高血压控制率达到30%以上。
  (三)常住人群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四)脑卒中、冠心病发生、死亡率逐年下降。
  二、人群分类管理
  管理人群分为一般人群、高血压高危人群与患病人群三类。
  (一)不同人群的识别和检出
  1.健康体检
  结合社区诊断、基线调查及居民健康体检、就业体检和职工体检等途径,识别高危人群,检出高血压患者,特别是无症状高血压患者。
  2.机会性筛查
  通过日常诊疗、社区血压测量站点、家庭访视等识别高危人群,发现或确诊高血压患者。
  3.重点人群筛查
  通过对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和社区登记高危人群的随访监测,早期发现和确诊高血压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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