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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二)要求
  1.分析社区不同目标人群健康教育需求、特点和健康教育资源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健康教育活动计划与实施方案,确定相应的健康教育内容与策略,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普及高血压防治知识,营造支持环境:
  ⑴社区橱窗、板报等专栏宣传,其内容每季更新不少于1次;
  ⑵举办相关知识讲座、知识竞赛或咨询服务,每季不少于1次;
  ⑶高血压健康教育资料发放,每户家庭不少于1份;
  ⑷结合社区门诊、家庭访视等机会进行口头宣传教育,向高血压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具“高血压健康教育处方”。
  3.组建高血压患者俱乐部或自我管理小组,实施患者与患者、患者与专家互动交流活动。
  4.及时收集、整理各类社区高血压防治健康教育活动过程性资料(如文字材料、照片、工作总结等)。
  五、专业培训
  (一)培训对象与内容
  1.培训对象
  ⑴ 各级专业防治机构慢病防治业务人员;
  ⑵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生、护士和防保人员;
  ⑶ 相关医疗机构业务人员。
  2.培训内容
  ⑴ 高血压防治知识;
  ⑵ 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方案;
  ⑶ 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知识技能;
  ⑷ 高血压诊断与治疗;
  ⑸ 慢性病发病与死亡监测;
  ⑹ 社区卫生服务相关知识。
  (二)工作要求
  1.各级专业防治机构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付诸实施。省、市级每年组织培训不少于1次,县级每年组织培训不少于2次。对培训效果应进行效果评估;
  2.各级专业防治机构应印发相关培训资料或指导手册,供相关业务人员学习和使用;
  3.各级专业防治机构和综合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安排计划,组织社区医疗卫生人员参加培训;
  5.及时收集、整理培训和技术指导过程性资料(如培训资料、签到表、指导记录、照片等)。
  六、考核与评估
  (一)考核内容
  1.专业防治机构、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制定和履行职责情况,三者间协调开展工作情况以及人员配置情况;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运行等情况;
  3.工作制度、运行流程和质量控制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4.各类表册、培训与活动记录、资料图片等过程性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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