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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疗机构数据库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疗机构数据库的通知
(甘卫函发〔2009〕352号)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医疗机构,兰大一、二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甘肃康复中心医院,各有关厂矿医院:

  我省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医院网上药品采购的顺利实施,拟建立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疗机构数据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纳入数据库的医疗机构范围
  全省县级及上人民政府或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全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应纳入数据库。
  二、填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辖区内所有应纳入数据库的医疗机构认真填写《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疗机构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一式3份,经县(市、区)卫生局核对无误后与电子版一并报市、州卫生局,各市、州卫生局复核盖章后与电子版一并报省卫生厅招标采购小组。
  (二)厅直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干部医疗保健院,省康复中心医院,在兰的各国有 (含国有控股) 企业医院的信息表由各单位径报省卫生厅招标采购小组,其它市县所在地的企业医院的信息表及电子版通过当地卫生局上报(市、州所在地企业医院径报市、州卫生局)。
  三、填报时间:2009年8月15日到25日。
  四、相关要求:
  (一)医疗机构名称要填写规范的法人全称,不准以简称代替。
  (二)级别填写几级几等;医院类型填写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隶属关系填属“××县人民政府”或属“××部门(单位)”;床位数要具实填写批准床位数和实有床位数,中间用“/”隔开。
  (三)联系人为掌握医疗机构登录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用户帐号和密码的操作人员,请各医疗机构慎重确定。该人员和电话须固定,以保证网上交易采购的安全。集中采购工作正式启动后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只认可上传传真号和联系人报送的有关数据和举报材料。
  联系人:尕藏卓玛 联系电话:(0931)481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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