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9日-10月31日。
五、整治安排
(一)宣传发动(7月29日-8月10日)。
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各项工作,成立工作机构,明确整治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并利用各种媒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集中整治(8月11日-10月15日)。
按照整治范围和内容,积极依靠各职能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治到位。
(三)检查验收(10月16日-31日)。
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旅游景区周边经营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由副市长郭轲任组长,市政协副主席兼旅游局局长刘震、市政府副秘书长金保德任副组长,市旅游局、公安局、工商局、城管局、发改委、建委、交通局、广电局、环卫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刘震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成员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将这次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照整治范围和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摸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整治工作有的放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整治工作得到广大市民的广泛支持。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旅游景区环境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联动,相互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发挥整体联动的优势,整合力量,对于集中整治阶段中的工作,各部门要指定1名领导带队,抽调骨干力量,积极配合,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吸取以往整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要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大力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和各新闻媒体的信息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发布整治活动进展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为整治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始终注意做好思想工作,尽量避免激化矛盾,使整治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