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工作历时一年左右,大致分为动员部署、学习培训、组织实施、总结表彰四个步骤。
动员部署,自即日起至8月底结束。各市交通局、厅直各单位,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各民营高速公路公司,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公司、4家汽运总公司、汽车客运站、3家出租汽车公司、旅游码头或旅游客船结合“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通过召开相关会议对开展“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进行专题部署安排。
学习培训,自2009年9月起至年底结束。各单位要围绕“微笑服务,温馨交通”的要求,采取邀请专家授课、观看示范光盘等形式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组织实施,自2009年9月20日起至2010年9月结束。各单位经过20天的培训,按照边学习、边培训、边实施的原则,在9月20日前后,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举行启动仪式,营造声势,形成合力,正式组织实施“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认真查摆基层执法人员、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与“微笑服务,温馨交通”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建立整改责任制度,完善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和措施,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总结评比表彰推广, 2010年9月。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提升“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提出意见和建议,着力建立“微笑服务,温馨交通”长效机制,为省厅下一步在全行业进行推广打下坚实基础。届时,省厅将表彰一批先进单位、窗口和个人,并视活动进展情况,把整个活动推进入第二阶段。
四、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省交通运输厅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梅劲任组长,其他厅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厅直三局一站党委(支部)书记和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综合组、宣传组、督查组、保障组等四个职能工作机构。
二是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厅领导将结合工作分工,分片包干对各市活动开展进行调研、指导。省厅将从10月份开始陆续派出督查组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在整个活动中组织明查暗访。厅直三局按照行业管理职能开展相应的部署、安排、检查和指导。将活动开展情况与文明创建和综合性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凡落实不力的单位、窗口或个人,省厅在各类先进评选活动中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