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绝大多数机构能源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在节能管理、节能改造、节能应用等方面尚未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节约没有奖励,超耗没有处罚,难以调动各方面的节能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体上还处于被动状态。
(三)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我市大部分公共机构未进行能源消费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全市尚未建立完善的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制度,缺乏全面反映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和节能情况的统计资料。
(四)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不够。由于缺乏鼓励节能技术推广的政策和支撑体系,造成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在找市公共机构推广应用困难。同时,节能信息匮乏也影响了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普及。
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
《条例》为依据,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目标,以节约用电为重点,加强宣传、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加强管理、抓好示范,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构建节约型社会中的带头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对全市公共机构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全面的调查、统计和分析。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十一五”后两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和措施。
2、坚持分类推进。充分考虑全市不同类别公共机构的差异,立足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长效机制,先易后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各类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
3、坚持突出重点。近两年公共机构节能的工作重点是通过加强监管以及健全奖惩制度,督促各单位加强节能管理,并辅以必要的节能改造,实现管理节能。节能重点放在推进节约用电方面。
三、主要目标及总体部署
全面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
《条例》;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将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建立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监管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到 2010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年用电量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100%按照省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