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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建设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四、以服从服务全市环保工作大局为己任,切实履行部门职责
  积极配合市环保部门齐抓共管,落实环保工作目标的各项要求。一是落实《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和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严把建筑施工项目审批关,未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不予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二是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和噪声,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市区建筑、拆迁、市政施工工地的管理,在项目开工前首先进行现场勘察,要求施工现场主干道必须硬化,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工地基坑开挖时,要求土方及时清运出去,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物,防止沙尘飞扬。严格控制夜间施工,限定施工现场施工时间为早6点到晚10点,必须在特殊时间施工的要提前2日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并广泛告知附近群众。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有效解决了建筑工地沙尘飞扬、噪声扰民的问题。三是深入县区督促、指导“两场(厂)”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舞阳县、临颍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完善配套了相关设施,保持正常运营。舞阳县城市污水净化中心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投资近30万元对化验室化验仪器进行了更新、完善,使化验数据更加准确无误,为科学管理、规范运行提供了保障。临颖县污水处理厂投入资金11万元对污泥脱水机进行了改造,有效的节约了药剂成本,提高了出泥率;投资18万元对中控室进行了改造。根据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了村镇环境卫生情况调查,指导县区加快生态试点村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共建垃圾集中处理设施4个、简易收集设施10个、垃圾池100个。下一步将在我市分阶段实施“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四是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们积极协助市环保部门完成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资料汇总和全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报表汇总上报工作。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我委增强责任意识,围绕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责任目标,采取目标分解、台帐落实等措施,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积极主动排除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如沙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超标问题、城市自备井情况调查及自备井污水处理费征收难等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并同市环保、水利等有关部门进行衔接和沟通,坚持认真负责地做好后续工作。目前距年底还有一段不长的时间,我委将按照责任目标要求,盯紧自己的工作任务,确保今年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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