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步伐。组织制定“十一五”后两年采标计划,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将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转化为企业标准,提高我市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到2010 年,优势产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达50%,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产品的产业采标覆盖率达60%。
(五)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名、优、新、特和大宗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有效实施,提升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到2010年,新建国家、省、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个以上,带动广大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积极推动特色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有效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促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到2010年,新增区域传统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项以上;加强农产品源头标准化管理;继续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标志使用制度,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促进无公害农业产业经济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着力构建以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为方向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框架,引导专业市场、旅游、物流、社区、物业管理等现代服务业重点实施一批先进服务标准。在广泛宣传标准和开展单位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以点带面,推动服务标准的制定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并与国际惯例接轨。
(七)强化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加快“泉州市WTO/TBT 咨询专家库”,“泉州市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免费会员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形成政府、技术机构、行业协会及企业四位一体的有效互动模式及帮助我市企业应对技术壁垒的培训机制。
(八)提升优势产业品牌核心竞争力。建设鞋业、水暖洁具、服装、陶瓷、食品饮料等重点优势产业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程,建立健全优势产业产业链标准体系并有效贯彻实施,产业链主导产品和示范区域内生产的主要原材料、零部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到2010年,示范优势产业链标准覆盖率达100%,产品抽检率达85%以上,标准水平提升率达80%以上,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上升5 个百分点;产业链重点企业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制20项。通过优势产业产业链标准化的推进示范工作,带动其他传统产业产业链和新兴产业产业链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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