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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杨家沟等五个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规划的批复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杨家沟等五个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规划的批复
(三政文〔2009〕132号)


市建委:
  你委《关于批准实施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杨家沟等五个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规划的请示》(三建〔2009〕197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杨家沟社区、磁钟乡寺庄社区、高庙乡黄底社区、会兴街道山前社区、会兴街道王官社区等五个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规划,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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