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积极探索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在借鉴郑州市药品网上招标采购集中配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全市构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意见和实施方案,争取年内出台并实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十三)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国家基本建设和国债资金,抓紧编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经过三年的努力,使每个县(市、区)至少1所县级医院和1-3所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每个行政村都有村卫生室,城市社区都有比较完善的卫生服务网络。2009年,完成2所县级医院建设和4所乡镇中心卫生院、2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改造工作,改造346所村卫生室。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
(十四)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启动全科医生培养规划和农村卫生人才培养“51111”工程。采取学历教育、在职培训、到城市大医院进修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工作,尽快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全科医生的要求。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
(十五)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中医基础能力建设。继续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和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安排启动实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专项建设规划,逐步改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委、民政局。
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十六)抓好涉及面广、影响全民健康水平的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加强卫生系统电子信息化建设,2009年底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以上。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公共卫生项目。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为2万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3000例复明手术;完成1500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财政局。
(十七)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纳入各级政府预算全额安排。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今年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