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泉州市国庆60周年消防安全整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泉政办明传〔2009〕1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公安消防支队制订的《泉州市国庆60 周年消防安全整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泉州市国庆60 周年消防安全整治攻坚战行动方案
(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〇〇九年九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 “8.31”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火灾的持续稳定,市里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庆60周年消防安全整治攻坚战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为国庆6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泉州市国庆60周年消防安全整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公安局、财政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旅游局、安监局、工商局、消防支队等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和协调消防安全整治攻坚战行动。
三、整治内容
(一)集中开展中小学校舍、福利院(敬老院)、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出租屋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隐患单位及时整改,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同时,要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职责,进一步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防火巡查和火灾隐患自查自改,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集中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重点整治省、市政府督察验收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公共娱乐场所“软包”是否存在新增或“回潮”现象;公共聚集场所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管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