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行规范公示制度。各典当企业必须在经营场所内对如下事项进行明晰的公示:1.亮证经营,将《典当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悬挂在营业厅内明显的位置。2.本典当企业经国家商务部批准的经营范围。3.动产质押、房地产抵押综合费率(具有从事财产权利质押资格并开展该项业务的典当行须公示该项业务费率)。4.典当须知。包括如下内容:明确使用当票的必要性,明确当票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依据;办理民品质押、汽车质押、房地产抵押和财产权利质押必须履行的相关手续;《
典当管理办法》规定不能典当的物品范围等。
四、严格做好年审
根据《
典当行年审办法》,省商务主管部门每年年初开展典当企业年审工作,并将情况汇总报商务部。年审内容包括: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2.资金来源情况。3.与股东的往来情况。4.典当业务结构及放款情况。5.绝当物品处理情况。6.当票使用情况。7.息费收取情况。8.典当企业信息季(年)度报送情况。根据省商务主管部门要求,由市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典当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按年审通知要求,针对典当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等全部资料、典当行资金来源及货币资金管理情况等进行实地审计,并针对核查事项形成真实的审计结论,不得弄虚作假。各典当企业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真实、完整的年审材料报送到市主管部门。市主管部门根据日常监管以及年审材料情况提出年审初审结论,对存在较严重违规行为的典当企业,不予通过年审,报省商务主管部门,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并公告撤销其典当经营资格。
五、强化风险防范
各典当企业要增强风险意识,切实加强风险防范管理。一要树立法治观念。严格按照《
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严格按规定比例管理资产,把好各个环节风险关,防范违规风险。二要完善企业管理制度。通过企业责权利的合理分配和内部放款审批制度的相互制约,提高业务人员防范风险能力;建立适当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防范职业道德风险。三要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使典当业务从发生到结束,处于有效控制状态之下。放款前要对当物的价值和变现能力进行充分的评估。开展大额典当业务,要对借款主体的综合信用、借款用途、担保方式和还款能力进行充分的调查分析,选择合适的借款主体。典当行经营房地产抵押典当、机动车质押典当业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登记的典当业务,应当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放款后要做好跟踪控制,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四要合理分散经营风险。实行贷款客户分散化,避免将贷款过分集中于少数客户,降低客户违约风险;实行当物品种分布多样化,避免因某一行业受市场影响造成经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