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创新经营模式
各典当企业要加强对国内外典当行业最新发展趋势和特点的了解,研究和学习借鉴。要增强创新意识,融入现代经营理念,研究创新服务和业务品种。充分发挥典当业方便、快捷、灵活的特点,积极拓展典当业务,提高资金运作能力。根据典当行自身的资金规模、客户资源、人员技术力量在和外部市场情况,在稳定传统民品典当(如珠宝首饰和名表典当)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新兴典当业务,包括机动车辆、通讯器材、企业产品、房产质押、财产权利(包括沪深股票、银行存单、银行票据)典当等;探索通过和银行、担保公司、证券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融资理财服务。使典当业从过去单纯的“民间济急”功能逐步向“民间济急”和中小企业融资结合的功能转变,成为金融信贷融资渠道的有益补充。从而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典当行业也从中得到发展壮大。
七、建立培训制度
市主管部门委托有关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根据每年的典当企业新设立情况和典当企业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开展对初入职的典当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基础知识培训,各典当企业应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使从业人员熟悉、掌握《
典当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基本要求。要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国家和省有关机构举办的黄金、钟表、股票、房产和机动车等当品专题培训;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金融法规、民法、商法、
合同法、企业会计、税收等法律法规知识。同时要建立内部培训制度,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在经营中逐步培养专业人员。全面提升典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八、加强行业宣传
市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告具备资质的典当企业名单,并引导社会舆论正面宣传典当业的社会服务功能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功能。市拍卖典当行业协会应牵头探索统一宣传典当行业的途径,树立行业正面形象,提升行业社会地位,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了解和有效利用典当行,充分发挥典当行的作用。为典当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