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宗地挂牌起始价为11043万元,竞买保证金2200万元,增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以上的整倍数。成交地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天内支付60%,第二期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60天内支付40%。交地时间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天内按现状(已拆迁)土地条件由芗城区政府交付给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
1、竞得人在交地后1年内动工建设,在3年内竣工验收。
2、小区应配套的公共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应按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执行,其中居委会办公用房应无偿提供给社区居委会。
3、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在金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该项目立项须在芗城区发改局审批。
(四)土地收益分配:本宗地出让金缴入芗城区财政。土地收益分配根据漳政综[2007]157号文件规定,市级财政按出让总价款的5%分成。
七、关于八号路西侧、烟草物流南侧地块
(一)该宗地位于八号路以西、规划道路(振兴路)以东、烟草物流项目用地以南、规划道路(小港路)以北,规划总用地面积20789.22平方米, 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4867.68 平方米,港道用地面积为542.57 平方米,城市道路边绿化用地面积为3018.40 平方米,港道边绿化用地面积为1220.70 平方米,实际出让土地面积为11139.87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仓储用地。规划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面积≤13367平方米。
(二)宗地挂牌起始价1086万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为20万元或20万元以上的整倍数。成交地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天内支付60%,第二期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60天内支付40%。交地时间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以现状(已征收)土地条件交付给竞得人。土方回填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三)开发建设要求:
1、竞得人在交地后1年内动工建设,在2年内竣工验收。
2、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在三个月内在龙文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其注册资本应在500万元以上。
3、其建设项目总投资应在8000万元以上,建设期限为两年,建设期间的各项税收(含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建安税收)应全额在龙文区缴交。
(四)土地收益分配:本宗地出让金缴入市财政,收益全部归市级财政。
八、蓝田经济开发区东干道以西、横五路以北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