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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漳州龙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B11宗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漳州龙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B11宗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政地〔2009〕128号)
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收回2006-B11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招管字〔2009〕110号)悉。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漳州龙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B11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6GC00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6.6796公顷。具体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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