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漳浦县赤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地〔2009〕109号)
漳浦县人民政府:
《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赤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浦政地〔2009〕28号)悉。经研究,同意对漳浦县赤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赤湖镇保安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0.5278公顷、园地0.063公顷、其他农用地0.0812公顷,合计0.672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赤湖镇前张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0.672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0.672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