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经委关于同意举办第六届中国模具之都(宁波)博览会和宁波铸造工业展览会的批复
宁波市模具行业协会、宁波市机床设备行业协会、宁波市铸造行业协会:
宁波市模具行业协会、宁波市机床设备行业协会《关于要求举办第六届中国模具之都(宁波)博览会的请示报告》(甬模协字〔2009〕24号)和宁波市铸造行业协会《关于要求举办宁波铸造工业展览会请示报告》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展会名称为2010中国(宁波)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第六届中国模具之都(宁波)博览会,于2010年6月22日-6月27日在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办, 同期举办宁波铸造工业展览会,展出展位为1200个左右。
二、同意由宁波市经济委员会作为主办单位,宁波市模具行业协会、宁波市机床设备行业协会、宁波市铸造行业协会为承办单位。
三、宁波市模具行业协会、宁波市机床设备行业协会、宁波市铸造行业协会等承办单位,请认真做好第六届中国模具之都(宁波)博览会和宁波铸造工业展览会组织筹备和实施工作。博览会、展览会期间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好博览会、展览会安全防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展览会顺利进行。在组织筹备和博览会、展览会期间的实施情况应及时向我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