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南靖县书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8〕211号)
南靖县人民政府:
《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书洋镇河乾万利加油站建设需局部修改书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靖政综〔2008〕2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南靖县书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书洋镇田中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0.2239公顷,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书洋镇书洋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0.2239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
二、你县应抓紧修改相关图件资料,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及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并依据有关规定,将南靖县书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情况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