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学生素质均衡发展。从2010年开始,学校为有特殊需要的在校儿童制订个别教育计划,定期检查个别教育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对教师的工作质量和学生的素质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规范,全市特殊教育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二、重点措施
(一)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1.加快特殊教育中心建设。科学规划特殊教育中心功能,扩大全市特殊教育资源,健全我市特殊教育体系,增大特殊教育规模,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努力把重庆市特殊教育中心建设成为全市特殊教育的研究中心、培训中心和资源中心,建成与直辖市相适应的市级特殊教育中心。
2.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试点,各区县(自治县)从2011年开始在本地幼儿园开设残疾儿童入学点。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儿童,挖掘特殊教育学校的潜力,并在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内开办学前班。积极鼓励社会团体、个人举办各种类型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康复机构,大力支持社区、家庭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康复、教育活动。
3.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普及质量。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落实特殊教育政策,健全随班就读机制。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规模,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大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4.加快发展残疾学生高中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满足部分残疾学生进一步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让残疾学生通过职业培训扬长避短,掌握必要的实用技能和生活能力,为他们平等参加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5.扩大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完善地方高校招收残疾考生政策,普通高校应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高等特殊教育学院(专业)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扩大招生规模,拓宽专业设置,提高办学层次。全市各地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提供更多方便,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6.建立健全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依托各种教育资源,积极发展残疾人成人教育,利用社区成人培训机构、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和就业技能培训,基本形成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沟通、文化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机结合、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协调发展的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
(二)提高特殊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