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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十一)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

  三、攻坚工作主要任务

  (一)指标5: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1、2009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国平均水平,且近3年逐年降低;2、完成高能耗工业企业,特别是铝、钢铁、电力、磷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实施重点耗能行业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以及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加快工业热电联产机组建设;3、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分管领导:申振东 翟彦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乡企局、市统计局

  责任人:杨彦峰 毛基木 曹玉珍

  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二)指标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1、按要求完成全市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2、全市辖区未发生重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3、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应急处理体系;4、在一、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5、在一、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所有排污口一律取缔;6、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拆除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7、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拆除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8、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9、修文县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划定工作;10、完成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工作;11、完成建立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

  分管领导:帅文 徐恒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孔祥忠 莫惹 肖进 帅江 聂雪松

  张曦 向虹翔 李志鹏 黄昌祥 韦鸿宁

  刘军 马磊 蒋志伦 张定超 张志祥

  赵江敏

  (三)指标10:市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市域垮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1、按要求完成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监测工作;2、按要求完成市辖区范围其他水体监测工作;3、完成普渡桥流域综合整治,确保水质达标;4、完成涟江流域(花溪段)综合整治,确保水质达标;5、完成息烽河流域综合整治,确保水质达标;6、确保辖区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水体要求;7、市辖区范围内未划定功能水体无黑臭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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