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2011年莆田市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的通知


  五、监督管理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我市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明确具体措施,分解指标到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目标责任制,并进行有效考核。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工作机制,确保资金到位,监管到位,分配公平。住房保障工作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列入预算安排解决。

  (二)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加强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确保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同时,建立行政审批快捷通道,缩短审批时限,确保按期实现工程建设目标。要按照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有关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严格准入退出管理。要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制度,健全社区(村、居)、街道(乡镇)和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公示制度,建立规范化的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审查制度,形成科学有序、信息共享、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查处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各地区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和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廉租住房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建设用地落实、资金使用和建设工程质量,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附件:
  莆田市2009~2011年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廉租住房保障任务分解表

地区

2009年指标

2010年指标

2011年指标

三年合计

总 数

总 数

总 数

总 数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实物

租补

实物

租补

实物

租补

实物

租补

市直

611

611

 

289

289

 

200

200

 

1100

1100

0

仙游

731

531

200

641

441

200

428

228

200

1800

1200

600

荔城

710

570

140

340

200

140

220

80

140

1270

850

420

城厢

240

100

140

270

130

140

460

320

140

970

550

420

涵江

770

650

120

190

70

120

200

80

120

1160

800

360

秀屿

438

318

120

280

160

120

442

322

120

1160

800

360

北岸

40

0

40

140

100

40

140

100

40

320

200

120

湄洲岛

140

100

40

40

0

40

40

0

40

220

100

120

合计

3680

2880

800

2190

1390

800

2130

1330

800

8000

5600

2400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