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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发展规划》(2009-2015)的通知


  (一)经济发展指标

  到2015年,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销售收入达到550亿元,占全部产业园区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60%以上。建成销售收入超200亿元的循环经济区1个,超100亿元的循环经济区1个,超50亿元循环经济区3个。

  (二)循环经济指标

  1、万元GDP综合能耗低于2吨标煤;

  2、万元GDP新鲜水消耗低于100立方米;

  3、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

  4、水资源重复利用率达到70%;

  5、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达到50%;

  6、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用能比例达到80%以上;

  7、GDP工业排放强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重点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含废水、废气中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大于95%。

  四、布局规划

  (一)空间布局

  根据我市地理条件和园区现状,广元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按“一园五区”进行空间布局,划分功能分区,形成企业能量梯级利用和物质高效循环的空间布局。

  表1:广元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空间布局

功能区

规划面积

所在区域

铝循环经济区

4.5平方公里

广元经济开发区袁家坝有色工业园

(含川浙合作产业园)

天然气化工循环经济区

20平方公里

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经济开发区天然气配套深加工园区

煤电冶建(化)循环经济区

15平方公里

旺苍工业集中区

农副产品加工循环经济区

7.3平方公里

元坝工业集中区、苍溪工业集中区、青川县木鱼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园

医药循环经济区

2平方公里

广元经济开发区医药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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