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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发展规划》(2009-2015)的通知


  2、新建医药工业循环经济区

  抓住灾后重建机遇,依托医药工业园,整合中药材资源和医药生产企业,按照生态产业链发展的要求,新建医药工业循环经济区,着力解决药用植物副产物综合利用率低下、中药生产比较效益不高问题。

  (1)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一方面大力引进国内有实力的知名医药企业入驻园区,打造我市制药产业龙头,促进药材资源向大企业大集团聚集,提升产业集约化水平。另一方面加强技术研发,推广中药提取新技术,开发新药品种,提高中药成品附加值。

  (2)建立“药材、饮片、提取物、成药、生物肥料”产业链。通过产业链内企业废物交流、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建立产业相关利益群体之间物质代谢和共生关系,帮助企业摆脱高投入、高消耗的粗放型增长模式。抓好医药残渣综合利用,对药渣中的蛋白质、淀粉、纤维素等多种有效成分加工处理,生产生物肥料、饲料等,减少生产过程中原材料消耗和废弃物、污染物排放。

  (3)按照循环经济要求,建设园区共享平台。针对中药生产企业对公共设施需求具有较高同一性特点,建立统一的制药前端处理、药渣回收利用等共享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实现集约用地、规模生产、节能减排。加强园区技术研发、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强有力支撑。

  力争到2015年,医药循环经济区销售收入达到70亿元,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2.6吨标准煤以下,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到90%。逐步形成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医药循环经济区。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是一项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需要多方面相互协作的系统工程。为此,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广元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业、发改、科技、环保、财政、税务、国土、统计等部门和相关园区所在地党委、政府要分工负责,增强合力,共同推进我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发展。

  (二)加强政策调控

  实行扶持与限制相结合的调控政策,确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的实施。一方面是制定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综合运用税收优惠、贷款贴息、财政补贴、土地优惠等调控手段,支持产业链延伸的关键项目和废物资源化利用等项目,扶持园区循环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要强化规划的严肃性,严格入园标准,入园项目应与主导产业和产业链的延伸协调一致。凡纳入本规划范围的产业园区,应根据本规划制订鼓励、限制类产业目录和入园项目能耗、排放标准,禁止限制类项目进入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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