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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道路两侧公共设施部件普查工作的通知

  (六)其它设施类: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工地、水域附属设施等;
  (七)扩展部件类:专门用于对未包括在上述大类中而又确需分类管理的部件的扩充。
  通过普查,明确城市部件的地理位置、所属管理部门、使用性质、目前状况、所在单元网格等。本次普查内容具体包括部件数据采集与建库、万米单元网格编码与划分、沿街地理编码更新采集与重点标志物编码拍照、门前三包及停车场资料收集整理与数据建库、灯杆线杆编码与建库等。
  四、单位责任分工
  本次普查涉及范围较广,部件种类和数量众多,普查工作量非常繁重,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支持数据普查各阶段的工作。
  (一)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委、市信息办作为牵头部门,总体负责城市部件普查的内业和外业工作。
  责任分工:负责普查方案制定、普查培训、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监督工作进度和质量、协调各单位确认权属等;
  工作要求:成立数据普查工作小组,定期主持相关单位的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
  (二)市级职能部门。主要包括市建委、市人防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水务局、市市容园林局。
  责任分工:提供相关设施资料,确认部件设施权属。市质监局负责提供单位机构编码。
  工作要求:确定1名主管领导和1名工作责任人,配合普查工作,定期参加数据普查工作联席会。
  (三)公共服务部门。主要包括省通信管理局、西安供电局、西安城投集团公司、市广电局、市邮政局、西安秦华天然气总公司、市热力公司、市自来水总公司等。
  责任分工:提供基础设施资料,确认公共服务设施权属。
  工作要求:指定1人以上专人负责数据普查工作,定期参加数据普查工作联席会。
  (四)有关区和四个开发区。主要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
  责任分工:确认行政区划界、网格划分、区属部件权属,协调区属部门、街道。
  工作要求:成立数字城管项目领导小组,指定2人以上专人负责数据普查工作,定期参加数据普查工作联席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部件普查是建设国际性现代化大城市的需要,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中的一项最为基础性的工作,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本单位责任分工,落实责任领导,确定一名联络人,确保全市数据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城六区政府和四个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全市数据普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计划、有步骤、有准备地推进各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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