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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业局关于西安市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普查范围
  1.重点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穿越秦岭的国家级、省级交通干道沿线松林。
  2.人流、物流频繁,松材线虫病容易传播的较敏感地区及场所,包括城市公园、绿化用地、苗圃、交通干道防护林;林区内电力、通讯建设工地及周围地区。
  3.贮木场、木材加工厂、木材交易市场、调入松材的工矿企业等场所的松材、松木包装箱等制品。
  4.电信、电力、移动、广电等部门的仓库、施工工地等场所的电缆盘等松木制品。
  (二)调查方法
  1.踏查:(1)随带森林资源小班分布图、记载表格、望远镜、采样工具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普查目标以自然界线、道路为单位进行线路(目测)调查。(2)调查松树的针叶是否有黄绿、黄褐、红褐色或整株枯死现象;枯死树针叶在小枝上当年不脱落,树脂分泌急剧减少,甚至停止,材质干枯,有变蓝现象。(3)调查松树是否有天牛的羽化孔、侵入孔、蛀道等痕迹。(4)确认有疫情需进一步掌握危害情况的,应设标准地做详细调查。
  2.详查:(1)标准地调查:在踏查中发现有松树枯死的地方,应以小班为单位设点进行详查,一般每1000亩设点2-3个;枯死树10株以内的全部取样;10株以上的,先抽取10株,再抽取可疑病株总数的1%-5%。要求查明分布地点、枯死株数、蓄积、立地环境条件、松褐天牛分布危害情况、在图上标出小班所在位置,并采回样品。(2)贮木场及加工场(点)、集贸市场等的松材(含原木、锯木、切片)及其制品采取先查验检疫等相关证书,再设点抽样调查;疫情严重的应全部进行抽样调查。(3)电信、电力、移动、广电等部门的电缆盘、包装箱应先检查检疫等相关证书,再对仓库和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采样:按照不同时期,选取症状明显枯死不久的病树,在树干的上、中、下部,用木钻深入木材1公分内的木质部采集样品。样品数量不少于3个,每个样品采集20克左右;采集到病树中的媒介昆虫也可作为样品;样品应标清楚并及时送市森防站检验。
  (三)普查及复检时间
  此次集中普查于即日起至9月10日前结束,每周五向市森防站汇报普查情况。常年普查松林、苗圃地于每年4-5月和9-10月分两次进行;木材市场、松木加工企业、工程实施单位等的松木及其制品复检全年进行,每月底向市森防站汇报普查和复检情况。
  三、组织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政府要从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负责人和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定普查方案,把监测普查工作做细做实。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专门拨出经费,确保这次虫病监测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市财政将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二)落实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由各区县政府负责,各县区林业局组织森防站具体实施。每个区县要将普查责任落实到单位、人员和山头地块。城三区由市林业局负责,市森防站具体实施,同时,分片包干负责各区县监测普查技术指导工作。市五区两基地和驻区县的中、省、市有关涉林涉木单位,要主动配合各区县做好监测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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