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科技服务业;
(3)服务外包业;
(4)金融业;
(5)房地产业;
(6)人才服务业;
(7)会展业。
2、面向民生的服务业。
(1)文化创意产业;
(2)商务服务业(包括总部经济);
(3)公共服务业(教育、卫生、体育、社区服务业等);
(4)旅游业。
(三)农村服务业。
围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农业科技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农村金融体系、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以及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研究“十一五”期间发展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方向、重点领域和项目建设等方面战略构想。
(四)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各课题调研牵头部门根据各行业发展现状及需要,分别提出“十二五”期间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推进服务领域改革、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等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作为所形成调研报告的附件上报市发展改革委。
四、调研方法
(一)本市调研和外地调研相结合。根据此次调研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深入我市服务业重点行业开展调研;重点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二)实地考察和组织座谈相结合。实地考察重点建设项目,走访重点企业;组织召开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座谈会。
五、具体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调研,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各重点领域的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于9月10日前,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其中:全市服务业重点领域课题各有关部门在编制过程中,即要对全市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更要对现代服务业发展主体--城市服务业进行重点分析。
(二)各有关部门要注重以项目为支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供纳入全市“十二五”规划和服务业专项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表样见附件2)。
(三)市发展改革委在专题调研成果的基础上形成全市及城市加快发展服务业调研报告,提出促进全市服务业特别是城市服务业重点领域加快发展的工作建议和具体措施,其中城市服务业调研成果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四)各部门调研成果将吸纳到我市服务业“十二五”专项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中,作为各有关部门“十二五”期间服务业发展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