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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2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南宁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我市火灾形势严峻。截至11月30日止,全市累计发生火灾142起,死亡5人,伤5人,直  接财产损失285.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2.74%,死亡人数上升400%,受伤人数上升500%,直接财产损失下降61.96%。火灾伤亡人数呈上升趋势。当前,我市已进入冬季,冬季历来是火灾多发期。一是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二是冬季节日集中,经贸活动频繁,文化娱乐活动增多,各类公共场所人员高度聚集,人流、物流加快,各类商品货物堆积,容易引发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的发生。三是我市社区和农村防火工作还比较薄弱,因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为切实做好我市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年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9〕135号),切实把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早谋划,提前部署,务求实效。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火灾事故,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温守荣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舒善隆、市公安局副局长苏其富和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黄锦良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展改革、教育、监察、民政、财政、建设、商务、文化、卫生、工商、质监、安监、旅游等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组成,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冬季防火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覃中阳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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