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负责推动本辖区工作的开展和日常检查督促,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内容
此次冬季防火工作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时 间:2009年12月18日至21日
工作内容: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本辖区冬季防火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任务、内容和要求。各县(区)、开发区要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认真研判本辖区冬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将冬防工作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落实到乡镇街道、落实到社会单位。各有关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及时部署并抓好本行业系统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工作攻坚阶段
时 间:2009年12月22日至2010年2月28日
工作内容: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冬防工作期间尤其是在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以党政机关、外国驻邕机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消防控制室、社会福利机构、中小学校舍、仓储物流场所和城市老街区为重点,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文化、商务、旅游、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适时与消防部门开展联检联查,形成执法合力;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校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校内媒体和宣传阵地开展冬季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冬季用火用电等火灾防范措施,同时开展消防演练,普及灭火、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院病房楼、门诊楼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医院完善疏散设施;民政部门要督促社会福利机构加强自身消防管理,落实好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监护措施,严防伤亡火灾发生;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强化火灾高发时段和火灾高发部位的监督管理。要做到“六个必查”,即:必查是否建筑经过消防验收合格(或办理备案手续),公众聚集场所是否经过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等。对违法消防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处罚,决不姑息;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监督整改,决不手软;对不能保障消防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场所,坚决依法整治,决不放过。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