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寿宁县局部调整武曲镇等三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宁政文〔2009〕300号)
寿宁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局部调整鳌阳镇武曲镇大安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寿政综〔2009〕80号)收悉。鉴于你县地方经济建设需要,经研究,同意你县鳌阳镇、大安乡25.982公顷(其中耕地8.5379公顷)土地调整作为省道301线(鳌阳变电所至大熟青田岔段)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武曲镇0.2898公顷土地调整作为金属制造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其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从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际头仔综合工业小区用地指标中调整。具体手续由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及寿宁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