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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国庆60周年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国庆60周年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安府办发〔2009〕9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省在安单位:

  为全面做好国庆60周年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坚决预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迅速安排部署国庆60周年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国庆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任务,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检查,狠抓落实,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当前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形势,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周密计划、及早部署,把消防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切实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要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迅速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采取分工包行业、系统的方式,进行重点督导,明确责任和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彻底整改火灾隐患,特别是对存在火灾隐患并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逐个排查摸底,及时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彻底解决。对2009年省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4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相关县区必须在9月30前全部整改完毕并销案。

  供电、供水、供气、金融、交通、粮棉油物资仓库和通信枢纽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厅、舞厅、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旅游景点等,要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大范围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严防死守;对于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随时可能发生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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