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发挥好党员作用。要紧紧围绕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结对帮带”、争创“红旗班组”、“技术标兵”、“岗位能手”和“我为企业发展做贡献”等党性实践活动,全面推行“党员承诺制”,引导党员在遵纪守法和道德建设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在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切实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效性。
三、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15、靠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严格按照中央《
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的要求,切实承担起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规划,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督促检查,统一考核评比。要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党员领导干部包抓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市、县(区)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户非公有制企业,加强调研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示范点。
16、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工商联、工商、税务、商务、供销、粮食、广电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市、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动态、准确地掌握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情况,督促落实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不断促进企业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宣传部门要指导企业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及非公有制企业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统战部门和工商联要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协调,引导业主支持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税务部门要按照企业年初预算,认真做好党组织活动经费的税前扣除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按照各自章程建立各自组织,并指导开展工作。
17、强化经费保障。市、县(区)两级财政要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同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要按每户非公有制企业每年1000元的标准落实党建经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每年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节约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据实在税前扣除。一般按不低于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5‰列入企业财务计划。非公有制企业中党员交纳的党费100%返还给企业党组织作为活动经费,五年不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用于教育和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其他相关党建工作。要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都要建立党建活动室,活动室面积一般不小于50平方米,确保党群活动的正常开展。